6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这次修订有一个很容易被普通人关注的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拟进一步扩大。
根据公开报道,职工在支付房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下,可以提取账户余额。
很多人看到这类新闻,第一反应是好事。
钱更容易取出来了。
用途更多了。
租房、装修、物业费也能用。
这当然比以前锁得更死要好。
但如果只停留在“扩大提取范围”这个层面,就会错过一个更根本的问题:
公积金到底是什么?
它真的是福利吗?
还是劳动者本来应当自由支配、却被制度锁住的一部分工资?
我的判断很明确:
公积金不是福利。
公积金是被锁住的工资。
01、先讲最基本的:公积金的钱从哪里来
很多人说公积金是福利。
因为单位帮你交了一部分。
你自己交一部分,单位再交一部分,看起来像多拿了一份钱。
这就是最常见的错觉。
单位缴存的那部分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它也不是老板突然发善心送给员工的礼物。
它是用工成本的一部分。
企业雇一个人,要考虑的不是员工到手工资一个数字。
企业考虑的是总用工成本。
工资。
社保。
公积金。
个税代扣。
各种法定福利。
招聘成本。
管理成本。
解雇成本。
这些加起来,才是企业雇佣一个人的真实成本。
如果制度要求企业必须缴一笔公积金,企业在长期定薪和招聘时,一定会把这笔钱算进总成本。
所以,单位缴存部分并不是额外福利。
它只是劳动收入的一部分,被拆成了另一种形式。
如果一个人月薪名义上是1万元,企业还要额外承担社保、公积金和其他成本,那么企业并不会把这些成本当空气。
企业会在总包成本里计算。
这就是经济学。
不问钱从哪里来,只说“单位给你交”,就是把成本隐藏起来。
02、工资不是只有到手才叫工资
很多人对工资的理解太窄。
他们以为,打到银行卡里的钱,才是工资。
其实不是。
劳动报酬可以有很多形式。
现金工资是一种。
奖金是一种。
股票期权是一种。
保险是一种。
公积金也是一种。
关键不在形式。
关键在它是不是因为你提供劳动而产生。
只要是因为劳动关系产生的收入安排,就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所谓公积金,不过是劳动报酬被制度规定必须进入特定账户,并按照特定用途使用。
你不能自由决定。
不能随时支取。
不能自由消费。
不能自由投资。
不能自由储蓄。
不能自由用于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情。
这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工资。
这是被锁住的工资。
03、福利的前提,是受益人有选择权
什么叫福利?
如果一个东西真是福利,至少应该让受益人更自由。
而不是让受益人的钱被指定用途。
如果有人说,我给你一笔福利,但你只能用来买我指定的东西,不能自由支配,这就已经不是简单的福利。
它更像一种有条件的管制性安排。
公积金的逻辑就是这样。
你的钱进入账户。
但什么时候能取,取多少,什么用途能取,都要符合规则。
你租房可以取。
买房可以取。
还贷款可以取。
装修可能可以取。
物业费可能可以取。
但如果你想拿这笔钱去看病、还债、创业、投资、学习、赡养老人、渡过失业期,未必可以。
问题来了:
为什么一个人自己劳动所得的一部分,要由别人规定用途?
为什么一个家庭最迫切的需要,不由这个家庭自己判断,而要由制度列出用途清单?
这就是产权问题。
04、自己的钱需要批准才能用,就说明产权不完整
产权不是一句抽象口号。
产权最核心的问题,是谁有处分权。
如果一笔钱名义上属于你,但你不能自由使用,不能自由转移,不能自由安排,那它的产权就是不完整的。
公积金账户里写着你的名字。
但它不是完全由你支配。
你要按规定用途取。
要提交材料。
要等待审核。
要符合地方规则。
有些用途可以。
有些用途不可以。
这说明什么?
说明它虽然是你的劳动报酬,却不是你完全掌握的财产。
这种制度安排最容易被包装成“保障”。
但从奥派经济学看,保障不是判断制度好坏的唯一标准。
关键要看它保护产权,还是限制产权。
如果所谓保障,是以削弱个人对自身财产的处分权为代价,那么就必须问:
谁有资格替个人决定钱该怎么用?
05、强制储蓄的问题,不在储蓄,而在强制
支持公积金的人通常会说:
中国人买房压力大。
如果不强制存钱,很多人存不下首付。
所以公积金有必要。
这套说法很常见。
但它混淆了两个问题:
储蓄有没有价值?
强制储蓄有没有正当性?
储蓄当然有价值。
没有储蓄,就没有资本积累。
没有资本积累,就没有投资、生产率提升和长期财富增长。
奥派经济学从来不反对储蓄。
恰恰相反,奥派高度重视储蓄和资本积累。
但储蓄必须来自个人的时间偏好和主观判断。
一个人愿意少消费,多储蓄,是他对未来的安排。
他愿意今天牺牲一部分消费,换取未来更大的安全感或投资机会,这是人的行动。
但强制储蓄不同。
强制储蓄不是个人选择。
它是制度替个人决定:
你必须把一部分工资放进指定账户。
你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使用。
这不是培养储蓄习惯。
这是替个人管理生活。
06、每个人的时间偏好不同
奥派经济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时间偏好。
不同的人,对现在和未来的价值排序不同。
年轻人、老人、单身者、有孩子的家庭、负债家庭、创业者、失业者、稳定就业者,对现金的需要完全不同。
一个刚毕业的年轻人,可能最需要的是现金流。
他要租房。
要通勤。
要买电脑。
要学习技能。
要应对换工作风险。
一个中年家庭,可能最需要的是教育支出和老人医疗支出。
一个小老板,可能最需要的是流动资金。
一个准备离开某个城市的人,可能根本不想在那里买房。
一个已经有房的人,可能不需要再为购房储蓄。
这些人的处境不同。
他们对自己收入的最优安排也不同。
但公积金制度把他们纳入同一套规则。
统一缴存。
统一账户。
统一用途。
统一审核。
这就是计划思维。
它默认制度制定者比个人更知道个人该如何安排未来。
07、公积金把人的收入绑定到房子上
公积金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把劳动者的一部分收入强行绑定到住房消费。
这会改变人的行动方向。
如果一笔钱只能在住房相关用途上更方便地使用,很多人自然会更倾向于把住房当成人生核心资产。
买房。
还贷。
装修。
物业。
住房相关支出被制度优先。
其他支出被制度排后。
这会强化一个社会对房子的依赖。
本来,一个人的财富安排可以很多元。
有人适合买房。
有人适合租房。
有人适合创业。
有人适合投资教育。
有人适合积累流动资产。
有人适合把钱投入自己的技能和工具。
但公积金制度会把一部分财富路径引向住房。
这不是中性的。
它改变了人的激励。
08、为什么租房提取很重要,但仍然不够
这次征求意见稿把支付房租列为可以提取的情形。
这当然比只偏向买房更合理。
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应该买房。
租房也是正常的市场选择。
一个年轻人刚到城市工作,不确定是否长期留下,租房很正常。
一个家庭不想背高额债务,租房也正常。
一个人觉得房价太高、租售比不合理,继续租房等待,也正常。
如果公积金制度长期偏向买房,就等于用制度鼓励居民加杠杆买房。
把租房纳入提取范围,至少承认了租房也是住房消费。
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因为它仍然把用途限制在住房领域。
一个人的钱,不应该只有在“住房消费”这个名义下才更容易被取出来。
如果他最需要的是医疗、教育、创业、失业期间生活费,为什么不能由他自己决定?
09、扩大提取范围,是松绑,不是根本改革
所以,这次修订如果扩大提取范围,可以说是松绑。
但不能说是根本改革。
松绑的意思是:
原来锁得更紧。
现在锁得稍微松一点。
但锁仍然存在。
真正的改革,应该讨论更根本的问题:
公积金是否应该强制缴存?
缴存比例是否应该由个人和企业自愿协商?
劳动者是否可以选择现金工资替代公积金?
已经缴存的余额是否应该允许更自由地提取?
企业是否应该因为法定缴存负担而降低雇佣意愿?
低收入者是否最需要现金,却被制度迫使长期锁钱?
这些问题如果不讨论,只讨论用途清单,就还是在原有框架里打补丁。
10、低收入者最需要的是现金流
公积金制度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影响并不一样。
高收入者现金流充足。
公积金锁一部分,对生活影响相对较小。
他们甚至可以把公积金当作低成本贷款工具。
但低收入者不同。
低收入者最缺的往往不是未来某个住房账户余额。
而是当下现金流。
房租。
吃饭。
交通。
孩子。
老人。
看病。
临时失业。
这些都需要即时可用的现金。
如果一个人每月收入本来就不高,还要被强制缴存一部分到公积金账户,而这笔钱不能自由用于最急迫的需求,那么所谓保障就可能变成负担。
很多制度设计者喜欢替低收入者做长远安排。
但他们经常忽略一个事实:
穷人最缺的是选择权。
钱越少,越需要自由调配。
现金流越紧,越不能被锁死。
把低收入者的钱锁起来,再告诉他这是为你好,这种逻辑很值得警惕。
11、企业负担最终会影响劳动者
有人会说:
公积金是企业也出钱,为什么劳动者要反对?
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成本。
企业承担的任何用工成本,长期都会影响雇佣决策。
如果雇一个员工的总成本上升,企业可能会减少招聘。
可能会压低现金工资。
可能会提高岗位门槛。
可能会减少试错机会。
可能会更多使用外包、临时工、自动化。
可能干脆不扩张。
这不是企业家善恶问题。
这是成本和行动问题。
企业不是公益组织。
企业必须在收入和成本之间求生存。
如果制度不断提高法定用工成本,就会减少一部分边际岗位。
最先受影响的,往往不是高薪核心员工。
而是年轻人、低技能劳动者、小微企业员工和就业边缘人群。
所以,所谓单位缴存并不是没有代价。
代价可能体现在现金工资更低、岗位更少、招聘更谨慎、企业更不愿意用人。
12、把工资拆成多块,会降低价格信号透明度
一个健康的劳动市场,最好让报酬尽可能清晰。
企业给多少钱。
员工拿多少钱。
双方承担什么责任。
这些越清楚,劳动者越容易比较岗位,企业也越容易真实定价。
但现实中,劳动报酬被拆成很多块。
税前工资。
税后工资。
社保。
公积金。
补贴。
年终奖。
各种隐性成本。
这些东西把劳动价格变得复杂。
劳动者看不清自己真实创造了多少收入。
企业也很难向员工解释总用工成本。
最后,很多人以为企业只付了到手工资。
也有人以为单位缴存部分是额外福利。
这就造成价格信号不透明。
奥派经济学强调价格信号。
价格越被拆散,越被隐藏,人的判断就越容易扭曲。
公积金正是这种拆散工资、隐藏成本的制度之一。
13、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也不是免费的
很多人喜欢公积金,还有一个原因:
公积金贷款利率通常低于商业贷款。
这看起来又像福利。
但低利率也不是没有成本。
任何低于市场条件的资金安排,都会带来资源配置问题。
谁能获得贷款资格?
谁能贷得更多?
谁已经有稳定单位、稳定缴存、稳定收入?
谁更容易通过审核?
通常不是最弱的人。
一个没有稳定工作的灵活就业者,未必能享受同等好处。
一个小微企业员工,缴存不稳定,获得贷款能力也有限。
一个高收入稳定职业者,反而更容易利用公积金低息贷款。
所以,很多所谓普惠制度,实际受益并不平均。
制度越复杂,越考验资格。
资格越多,越偏向稳定组织内的人。
这就是行政化福利的常见结果:
名义上人人受益。
实际上由规则筛选。
14、灵活就业时代,强制制度越来越不适配
今天的就业形态已经变化。
自由职业。
个体经营。
平台劳动。
项目制工作。
远程工作。
小微企业。
多重收入来源。
这些都越来越常见。
但公积金制度的底层逻辑,仍然更适配传统单位制。
有单位。
有稳定工资。
有固定缴存。
有长期城市居住预期。
有购房计划。
这套逻辑对一部分人有效。
但对越来越多非标准劳动者,并不友好。
一个社会如果想让就业更灵活、创业更活跃、小微企业更多,就应该降低固定用工成本,增强个人对收入的支配权。
而不是继续用单位制思维,把每个人都放进固定账户和固定用途里。
15、住房问题不是靠锁工资解决的
支持公积金的人最常讲一句话:
这是为了帮助普通人解决住房问题。
但住房问题的根源是什么?
是普通人不会存钱吗?
还是房价被土地制度、信贷扩张、城市准入、供给管制、土地财政和各种行政限制推高?
如果住房价格本身被扭曲,那么锁住工资去买房,只是在高房价体系里给普通人一根拐杖。
这根拐杖可能有用。
但它不能解释为什么普通人必须拄拐。
真正要解决住房问题,不能只看金融工具。
要看土地供应。
要看产权制度。
要看城市准入。
要看交易税费。
要看租赁市场。
要看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的依赖。
要看货币和信贷如何影响资产价格。
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公积金只能帮助一部分人更方便地进入高房价游戏。
但它不能让住房真正变得便宜。
16、不要把管制叫成保障
很多公共政策都有一个共同特点:
用“保障”包装管制。
限制你的选择,说是保护你。
锁住你的钱,说是帮你储蓄。
指定你的用途,说是满足你的需求。
增加企业成本,说是给你福利。
把本来属于你的财产权做成审批流程,说是制度安排。
这套话术很常见。
但经济学不能被词语骗。
要看真实关系。
谁的钱?
谁决定?
谁受益?
谁承担?
谁有处分权?
谁承担错误后果?
如果一笔钱来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却不能由劳动者自由决定用途,那么它就不是完整产权。
如果企业缴存部分来自总用工成本,却被说成企业额外福利,那就是隐藏成本。
如果制度指定用途,却说成更懂个人需要,那就是知识僭越。
17、真正的改革方向,是还权于个人
公积金制度如果要改革,方向应该很清楚:
减少强制。
增加选择。
提高透明。
还权于个人。
可以允许劳动者选择更高现金工资和较低缴存。
可以允许企业与员工在总报酬框架内协商。
可以降低缴存的刚性。
可以扩大个人自由提取权。
可以让个人更容易退出或转换账户。
可以让灵活就业者按照自己情况决定是否参与。
最重要的是,要承认一个原则:
个人比制度更知道自己的生活处境。
家庭比部门更知道自己的支出排序。
劳动者比管理者更知道自己当下最需要什么。
这不是说每个人都不会犯错。
人当然会犯错。
但错误应该由行动者自己承担。
如果制度替个人决定,制度犯错的成本也会由个人承担。
18、结论:公积金松绑是好事,但别忘了它本来就是锁
这次公积金条例修订征求意见,如果能扩大提取范围,让更多人更方便地使用账户余额,当然是好事。
能取出来,总比取不出来好。
能用于房租、装修、物业费,总比只能在更窄范围内使用好。
但不要因此忘记一个基本事实:
这笔钱本来就是劳动者的钱。
它不是凭空出现的福利。
也不是政府创造的财富。
更不是单位额外赠送的礼物。
它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只是被制度切出来、锁起来、指定用途。
真正的问题不是能不能多列几个提取情形。
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劳动者自己的钱,不能由劳动者自己决定?
公积金不是福利。
公积金是被锁住的工资。
扩大提取范围,只是把锁开大一点。
真正的自由,是把锁拿掉。
一个社会越相信个人选择,就越应该让个人支配自己的收入。
一个制度越尊重产权,就越不该把劳动者的钱变成审批项目。
当制度把工资还给个人,个人会根据自己的时间偏好和家庭处境做选择。
有人买房。
有人租房。
有人储蓄。
有人投资。
有人创业。
有人用于教育和医疗。
这些选择不需要统一。
市场经济本来就是让不同的人在不同处境下行动。
真正的保障,不是替人安排生活。
真正的保障,是保护他的产权,让他可以为自己的生活负责。
资料来源
中国新闻网:住建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6-06-05,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6/06-05/10635066.shtml
证券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6-06-05,https://www.stcn.com/article/detail/3946857.html